凉山州2018年人影作业公告
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是为了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,合理利用气候资源,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,在适当的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天气的物理、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,实现增雨雪、防雹等防灾减灾目的,服务于社会的公益事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、《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》、《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》、《凉山州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》之规定,现就凉山州2018年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凉山州二0一八年人工防雹(增雨)作业时段为四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。
森林人工增雨(雪)防(灭)火根据实际需要由州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临时启动。
作业区域:全州范围内;
作业工具:“37”高炮、车载火箭、JFJ火箭、地面碘化银发生器。
二、作业影响区内,凡捡到未炸火箭弹、炮弹弹头的,应立即上交乡镇武装部或当地派出所,由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收回处理,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存、拆卸、甩打、火烧,以免发生事故。
三、作业点实施作业前,应由当地乡镇武装部、当地公安派出所对作业点周围人员进行清场,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。
四、人工影响天气所使用的高炮炮弹、火箭弹均属火工产品,有一定的危险性,若作业中发生意外,要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,发生人员伤亡的,要立即组织救治,当地公安部门和人武部、人影办要共同做好善后工作。
五、发现、捡拾到未爆弹头不报,擅自处理造成意外事故的,由当事人和监护人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。造成第三方伤害事故的依法赔偿。
六、凉山州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电话:0834-3280580
特此公告
凉山州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
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